气溶胶定义
一、气溶胶定义
液体或固体微粒悬浮于气体介质中的一种稳定或准稳定物系。
二、设置场所
1、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不应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、有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及有超净要求的场所。
2、K型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不得用于电子计算机房、通讯机房等场所。
3、除电缆隧道(夹层、井)及自备发电机房外,K型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不得用于其他电气火灾。
三、灭火机理
四、分类
1、按气溶胶的生成方式分
① 热气溶胶
② 冷气溶胶
2、按安装方式分
① 落地式
② 悬挂式
③ 投掷式
④ 便携式
3、按喷口温度高低分
① 限温型
② 非限温型
4、按产生热气溶胶灭火剂的种类分
① S型热气溶胶
② K型热气溶胶
五、构成
六、设置要求
1、一台以上灭火装置之间的电启动线路应采用串联连接。
2、每台灭火装置均应具备启动反馈功能。
3、采用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,应设手动与自动控制的转换装置。当人员进入防护区时,应能将灭火系统转换为手动控制方式;当人员离开时,应能恢复为自动控制方式。防护区内外应设手动、自动控制状态的显示装置。
4、单台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装置的保护容积不应大于160m3;设置多台装置时,其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大于10m。
5、采用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,其高度不宜大于6m。
6、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装置的喷口宜高于防护区地面2m。
7、热气溶胶灭火系统装置的喷口前1m内,装置的背面、侧面、顶部0.2m内不应设置或存放设备、器具等。
七、何去何从
对于热气溶胶灭火系统,其灭火剂采用多元烟火药剂混合制得,从而有别于传统意义的气体灭火剂,特别是在灭火剂的配方选择上,各生产单位相差很大。制造工艺、配方选择不合理等因素均可导致发生严重的产品责任事故。在我国,曾先后发生过热气溶胶产品因误动作引起火灾、储存装置爆炸、喷放后损坏电器设备等多起严重事故,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。因此,必须在科学、审慎的基础上对热气溶胶灭火技术的生产和应用进行严格的技术、生产和使用管理。多年的基础研究和应用性实验研究,特别是大量的工程实践例证证明,K型热气溶胶灭火系统喷放后的产物会对电器和电子设备造成损坏。
热气溶胶灭火剂在实施灭火时所产生的气体量比七氟丙烷和IG541要少50%以上,再加上喷放相对缓慢,因此存在灭火剂在防护区内扩散较慢的问题。
关键的是气溶胶灭火装置由强制认证改为自愿认证,故个人大胆预测,其有可能就此退出历史舞台。